说明书|北京市卫健委:对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应用严格管理

北京市卫健委日前发布《2022-2024年北京市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 明确医疗机构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 , 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 , 可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 。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 对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应用进行严格管理 。
医疗机构要强化知情同意 , 落实院务公开要求 , 在医疗机构官方网站、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政策等信息 。 有关部门要将肿瘤相关医疗检查作为重点 , 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 , 及时预警并纠正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 。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各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等 , 按照诊疗必需的原则为患者实施医疗检查 。 风险较大、缺乏诊疗指南(规范)或临床路径支持的医疗检查项目 , 应当有相关循证医学证据支持 , 并经科室讨论后实施 。 相关专业质控中心综合考虑风险、医疗费用、循证医学证据推荐级别等因素 , 制作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 明确不同级别检查检验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 。 到2023年底 , 初步形成北京市肿瘤诊疗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
接诊或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无法开展的医疗检查项目 , 可通过医联体、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实施 。 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的 , 医疗检查相关费用应当由公立医疗机构收取 。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原则上须遵循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 。 医疗机构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 , 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 , 可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 。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 对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应用进行严格管理 。
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使用采纳的证据级别依次是 , 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批准的用法、国际权威学协会或组织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 , 国家级学协会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 。
【说明书|北京市卫健委:对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应用严格管理】临床诊疗必需但未纳入医疗机构供应目录的药品 ,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本机构目录采购使用 。 因特殊治疗需要 , 医疗机构确需使用本机构目录以外药品的 , 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 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 临床急需但短时间内无法采购的 , 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 , 报医疗机构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具处方 。 同时要充分告知外购药品的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等 , 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 外购药品使用情况要记入病历 。 严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购买药品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和评估制度 , 拟首次应用的医疗技术 , 应当通过本机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论证 。 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要进行重点评估 , 对患者实施前 , 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 , 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 充分告知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和替代方案等 , 取得书面同意后进行 。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转变医学模式 , 关心患者心理变化 , 关注其心理社会需求 , 提供心理支持 。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 , 为有需求的患者争取社会资源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