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面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的通告 (2022第85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 , 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 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 决定在社会面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检测 ,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7日8时至8日8时 。 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
二、检测范围和方式
【居民|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面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的通告 (2022第85号)】(一)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检测方式(具体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除吉林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公布的无疫小区、无疫村以外的居民采用10合1混管检测 。
三、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 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 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 , 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 , 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 按单元、分楼层下楼 , 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 即采即返 。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全程佩戴口罩 , 保持两米以上距离 , 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 , 防止交叉感染 。
特此通告 。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来源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 陈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