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频繁跳闸的主要原因

1.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值设置不合理
(1)末级漏保额定动作电流值设置过大 。 末级漏保额定动作电流超过了30mA或者是超过用电设备额定电流两倍以上,或是选用了带延时型的漏电保护器,由于末级漏保额定动作电流的提高或保护灵敏度的下降,发生漏电故障时,末级漏保没有动作而导致上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 末级漏保的额定动作电流值一般农村客户宜选择15mA,对大用户可选择30mA 。
(2)总漏保额定动作电流设置偏小 。 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选择得越低,当然可以提高开关的灵敏度 。 然而,任何供电回路和用电设备,绝缘电阻不可能无穷大,当有电压作用于线路和设备上时,总会有一定的正常泄漏电流存在,而农村低压电网的绝缘水平较低,正常泄漏电流较大,所以总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必须大于保护范围内的最大故障漏电电流与正常泄漏电流值之和 。 如果设置总漏保额定动作电流时只考虑了线路的故障漏电流,而没有考虑总漏保后的配电线路上的正常泄漏电流,当发生漏电故障时,就会导致总漏保越级跳闸 。 因此,农村配电网中装置漏电保护时,应考虑到这点 。 一般而言,为了保护电网可靠运行,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一般上级漏电保护的额定动作电流选择为下级额定动作电流的两倍左右 。 总路保护和支路保护的额定动作电流值应通过实际测量来取得线路或设备的对地泄漏电流值,支路保护投切最大动作值不超过 60mA,总路保护投切最大动作值不超过150mA,总漏保应带有0.2s的延时,这样可提高漏电保护范围内末级和其上一级漏电保护器动作的选择性 。
2.在保护范围内未形成有效的“三级”漏电保护体系
(1)漏电保护器布局不合理 。 由于农村低压照明线路乱拉乱挂现象比较多、导线绝缘不好经常漏电,农忙季节收割机、抽水泵、小电焊机等随机使用性比较强,容易造成接地,并且没有经过漏电保护器等原因,再加上在安装中没有按照实际情况对漏电保护器进行合理布局,未形成有效“三级”漏电保护体系,造成了总漏电保护器频繁跳闸,停电范围较大 。 对于这些情况要根据农村配网的实际情况对漏电保护器进行合理布置 。 在一些供电范围比较大配变器台区,需要将整个配变台区按地理范围或线路走向划分为若干个小的漏电保护范围,在每个保护范围内形成二级漏电保护,这样可以提高每个保护范围内二或三级漏电保护的保护灵敏度,提高保护范围内故障漏电时的二或三级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率,减少总漏电保护器跳闸 。 这样配变台区总漏电保护器,可主要做为用电现场防止电气火灾隐患和电气短路的总保护,兼做每个小的漏电保护范围的后备保护,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可选择延时0.2—0.3s,可极大地减少浪涌电压、电流、电磁干扰对总漏保的影响,提高总漏保动作的选择性和可靠性 。 只有加强对二级漏电保护器的管理,使每个漏电保护范围内的二级漏电保护处于有效保护状态,才能大大地减少农村总漏电保护器的频繁跳闸机率 。
【漏电保护器频繁跳闸的主要原因】(2)用户私自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 。 末级漏电保护器是客户用电设备的主保护,如果末级漏电保护器不装、损坏或选型不当,将可能导致上级漏电保护器频繁跳闸 。 末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每家每户,由用户自行管理,是防止人身电击,监察用户户内线路绝缘而设定的 。 由于用户末端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投运与否,用电管理人员无法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 用户因自家的电器漏电、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漏电,致使末端漏电保护频繁动作,用户无法正常用电,因而私自把末端保护退出甚至拆除,造成二级保护经常跳闸,影响了更多的居民用电 。 为了减少二级保护频繁跳闸,用户只能再将二级保护解除 。 这样二、三级保护不起作用,当由一家或几家线路或用电器漏电达到一级保护器动作值时,整个台区就无选择地频繁动作跳闸 。 只有在每个保护范围内形成有效的二或三级漏电保护模式,才能有效地减少总漏保的频繁跳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