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印发不明原因儿童严重急性肝炎诊疗指南( 三 )


(3)监测病情变化 , 积极纠正低白蛋白血症、低血糖、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 警惕肝衰竭等并发症 。
2.对症治疗:酌情选用护肝药物 , 有胆汁淤积者可使用熊去氧胆酸等;注意保持大便通畅 , 便秘者可使用乳果糖 , 以减少毒物吸收 。
(二)肝衰竭治疗 。
可转入重症监护病房 , 在严密监护下给予生命支持治疗 。 多学科团队的密切协作有助于提高患者存活率 。
1.液体治疗:应限制静脉输液总量 , 避免使用含乳酸的液体 , 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葡萄糖输注速率 , 维持电解质平衡 , 注意纠正低白蛋白血症 。 如出现循环不稳定 , 应予液体复苏 。
2.肝性脑病和颅内高压:保持环境安静;减少不必要的刺激;谨慎使用镇静药物;及时发现并治疗可能使病情加重的因素 , 包括感染、休克、消化道出血、急性肾损伤和水电解质紊乱等;有脑水肿、颅内高压者 , 可予甘露醇、高渗盐水和利尿剂等 。
3.高氨血症:血氨明显升高或伴有肝性脑病时 , 应将蛋白摄入量降至1g/kg/d;给予乳果糖等口服或高位灌肠促进排便 , 减少肠道内氨的吸收;静脉输注精氨酸、门冬氨酸-鸟氨酸等促进氨的排泄;酌情使用支链氨基酸 。 若仍无效或血氨严重增高 , 应考虑血液净化治疗 。
4.凝血功能障碍:静脉补充维生素K1;有活动性出血或侵入性操作时补充新鲜冰冻血浆和/或血小板 , 纤维蛋白原降低(<1g/L)可予冷沉淀物等;若无活动性出血或侵入性操作 , 不建议常规给予血液制品纠正凝血异常 , 以避免液体超载等输血相关不良反应 。
5.呼吸衰竭:出现缺氧时予鼻导管吸氧 , 仍不缓解或加重者 , 酌情予无创或有创通气 。
6.心血管功能障碍:维持有效循环血容量;出现血压降低、心功能障碍者可予升压和强心药物维持适当血压 , 改善心肌收缩力 。
7.急性肾损伤:减少或停用利尿剂 , 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 , 维持有效血容量 。 伴低血压者可选用特利加压素或去甲肾上腺素联合白蛋白输注 。 药物治疗后仍有严重少尿或无尿、液量超载、血清肌酐进行性升高、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者可予肾替代治疗 。
8.控制继发感染:疑有继发感染时应在留取相关病原学标本后开始抗菌药物治疗 , 病原明确后根据培养和药敏结果及时调整 , 感染控制后尽早停用 。
9.体外肝脏支持治疗:主要用于常规治疗不能缓解的严重凝血异常、肝性脑病等 , 或作为肝移植前的过渡治疗 。 可酌情选用血浆置换、血液灌流及血浆吸附等 。
10.肝移植:对内科治疗无效的严重肝衰竭患者 , 应尽早组织多学科团队评估 , 决定是否行肝移植 。
九、防控措施
(一)加强手卫生 , 注意佩戴口罩和饮食卫生等 。
(二)在临床工作中 , 医务人员需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 , 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
国家卫健委印发不明原因儿童严重急性肝炎诊疗指南】(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