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疫经指办发〔2021〕38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期,国内部分省市再次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特别是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贯彻“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有效救治”常态化疫情防控总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抓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广大市民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出行,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节日期间离开本市,要按规定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排查 。提倡居家休假、省内游、周边游,出行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 。如果出省,要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结膜炎等症状,要及时就近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
三、控制聚集性活动
不提倡假期聚集聚会,不允许大规模聚集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以聚餐、茶话会等形式举办庆祝活动 。会议培训、体育赛事、展览展会、集会庆典、演艺演出等社会活动举办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同级指挥部报备 。各地区要加强宣传,提倡婚丧简办,承办300人以上宴会的酒店、宾馆要事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 。家庭私人聚会聚餐要控制人数和时长,提倡隔位就座,使用公筷公勺 。
四、强化重点行业人员健康管理
“两节”期间要不打折扣地继续强化重点人员的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各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特别是进口冷链相关企业、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行业和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要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强化重点场所、单位和人员的防护要求,重点加强“两节”期间以及国庆节后14天内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出行轨迹和定期核酸检测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结膜炎等症状时,督促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
五、加严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棋牌室、商场、超市、饭店、农贸市场、室内儿童游乐项目、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影院、网吧、体育场馆、写字楼、口岸、场站码头等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场所要认真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验疫苗接种情况,并提示未接种疫苗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宣传、张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强化测温、“一米线”、规范佩戴口罩、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分时预约、错峰游览等疫情防控措施 。酒店、宾馆、民宿等提供住宿场所要对入住旅客逐一实名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严格测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一旦发现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及时向社区(村屯)报告,进行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