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四川印发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 五 )


十一、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 。 各地应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 , 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人员队伍等储备 。 发生本土疫情后 , 实行提级指挥 , 由市(州)统一调配辖区内流调溯源、核酸检测、转运隔离、交通管控队伍及集中隔离场所 。 市(州)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 , 由省级协调其他区域支援 。 疫情发生地县(市、区)要在病例确诊后24小时内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并及时公布 , 按最小单位精准确定管控范围 , 实行疫情风险区圈层管理 。
十二、持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 , 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 加大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力度 , 引导公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卫生习惯 , 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的生活习惯 , 用行程卡、扫场所码、主动核酸检测的防疫习惯 , 提升科学接种疫苗、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及时主动就医的健康意识 , 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此前发布的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同时废止 。 各市(州)、各部门(单位)应按本指南要求细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国家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
【隔离|四川印发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