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内艰和丁外艰,古代为父母守孝为什么叫丁忧?

在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制中丁内艰和丁外艰,有一种制度称为“丁忧守制”,这种礼制最早源于汉代,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遇父母去世,则无论这个人任何官何职,不管是当朝宰相还是七品县令,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就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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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汉代以后,各朝皆出台了法律,用于管束丁忧期间出现的不孝行为,朝中的文武百官更有严格的丁忧离任守孝制度 。父母去世一周年(十二个月)后,在第十三月举行小祥之祭;去世两周年(二十四个月)后,在第二十五月举行大祥之祭;然后间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月举行禫dàn祭,也就是除服 。在将近三年的丁忧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 。丁忧的道理是什么呢?就是要报父母的恩,想想看,孩子出生三年内都离不开父母,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儒家讲:“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当父母不在了,做子女的也要时时想念他们,至少在坟前守孝三年 。
“丁忧守制”一般由家中的儿子承担,如果儿子已故,由孙子承担,儿孙皆故,由重孙承担,依次下去,但一般不出三代 。在服制上分为五等,等级的轻重表现在丧服的质地和服丧(穿丧服)时间的长短 。从重到轻依次为:
一等丧服:斩衰(音崔) 。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布边儿,3年丧(穿3年丧服) 。
二等丧服:齐衰(音资崔) 。用稍微粗一点儿的麻布做成,缝齐布边儿,根据亲属关系远近不等分别服3个月、5个月,一年和三年丧 。
三等丧服:大功 。用熟粗布做成,服9个月丧 。
四等丧服:小功 。用稍微粗一些的粗熟布做成,服5个月丧 。
【丁内艰和丁外艰,古代为父母守孝为什么叫丁忧?】五等丧服:缌麻 。用稍微细一些的熟布做成,服3个月丧 。总体而言,与自己的亲属关系越是亲近,丧服的等级就越高,丧服的质地越粗陋,服丧的时间就越长,丧仪也越重,所以不论是在民间还是朝堂,古代对孝礼都是非常看重的 。
最近单位一领导的父亲去世了,他按照风俗,蓄须守孝35天 。直到“五七”过后,才剃须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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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领导的父亲属于高龄去世,因此我们也曾跟领导调侃过几句:“您这光蓄须还不够,得结庐而居三年呀,得申请‘丁忧’呀 。如此一来,您这位置就空出来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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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说归说,今人早没有了“丁忧”这一说了 。这都是古代官员们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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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忧”一词出自《晋书.袁悦之传》:
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忧“,居丧也 。”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 。
在古代,子女按礼丁忧,任官者必须离职 。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
汉代时,丁忧制度已经盛行,对于官员父母丧而不“丁忧”者,一经查出,将受惩处 。
由于官员丁忧,须去职三年,这对于紧要位置而言,不利于政策的连续性 。特殊时期,朝廷会行“夺情”,即强招这些丁忧期间的官员起复为官 。
明朝张居正当年甚得万历皇帝倚重,其父去世后,小皇帝对他施行“夺情“,此举遭到了士大夫的强烈反对,当时被小皇帝压下去了 。但后头张居正死后,这事又被翻出来 。万历皇帝也翻脸不认人,把这作文章清算,使得张居正死后也没个好名声 。
所以,在古代,丁忧很严肃,夺情要谨慎 。远不像今天可以随意对待父母之丧 。
也有把”丁忧”这事儿扩大化的 。清朝的姚启圣就耍过这招,他因事与朝廷不谐,竟以家中乳母去世,申请丁忧 。这就是利用“丁忧“做挟制文章了 。
关于”丁忧”的这些事,都是古代传下来的礼仪制度 。过去的人们,对于父母恩情,回报的形式是有规可循的,当然,这在表达了孝义的同时,也成为了政治斗争的手段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