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签下生前预嘱,只为生命体面“谢幕”( 二 )


“尽力做到最好 , 所以没有遗憾 。 ”秦女士对采访人员说 。
近日 , 深圳的张先生夫妇也签署了生前预嘱 , 他们在采访中表示 , 生命很珍贵 , 但在最后的日子 , 也应该有尊严地生活 , 而不是痛苦地活着 。
其实 , 早在2013年 , 张先生就为103岁的母亲做了一次选择——不进ICU抢救 , 不让母亲遭罪 。 “别人说我不孝 , 但我知道这是对母亲最好的安排 。 ”
“临终决定权”交至患者手中 , 既尊重了患者意愿 , 也不令子女“为难” 。 现实生活中 , 有子女明知抢救回来的机会渺茫 , 但因害怕担负“不孝”之名 , 仍会坚持抢救 。
选择生前预嘱并不意味着消极放弃生命
李瑛告诉采访人员 , 几年前她遇到一位高龄患者 , 属于糖尿病终末期 , 隔天就要做一次血透 。 “该患者每次做血透都非常抗拒 , 全程大力挣扎 , 需要三个人强行按住才能完成 。 ”
这位患者的儿子非常纠结和痛苦 , 不知是该继续强迫父亲做血透 , 还是遵从父亲的意愿 。
后来在医生建议下 , 家属和患者进行了理性冷静沟通 。 “医生也明确告知患者 , 如果停止做血透 , 很快就有生命危险 , 但他还是坚决拒接 , 接受死亡 。 ”李瑛说 , 问了三次 , 患者依然是这个态度 。 最终 , 家属开了家庭会议 , 决定尊重患者意愿 , 签署生前预嘱 , 由医院提供居家安宁疗护 。
“生前预嘱立法 , 让患者意愿得到法律保护 , 同时也给患者家属提供明确指引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老年病科主任王立说 , 患者的临终选择有了法律保障 , 对缓和医患关系也有一定作用 。 ”
在老年病科临床一线工作十多年 , 王立见过很多患者在饱受病痛折磨后死去 。 但是 , 在她看来 , 生前预嘱仍面临落地难点 。 “中国传统观念对谈论‘死亡’很避讳 , 民众对生前预嘱的知晓率太低 , 有些老人不容易接受 。 ”
李瑛提醒说 , 只要是18岁以上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可以填写生前预嘱 , 在患者生命末期时生效 。 其实 , 签署生前预嘱 , 选择安宁疗护 , 并不意味着消极放弃 。 医生会通过积极治疗 , 缓解患者疼痛、出血、恶心呕吐等不适 , 尽量减轻患者痛苦 , 提高他们的生命质量 。
深圳慈海医院院长助理高志红表示 , 生前预嘱作为安宁疗护工作的一部分 , 了解过的人很容易接受 , 而对此并无认识的家属与患者会比较抗拒 , 因此 , 需要加强对生死观教育的宣传 , 在文化层面上做好铺垫 。
来源:工人日报工人日报采访人员刘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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