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签下生前预嘱,只为生命体面“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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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立法 , 患者的临终选择有了法律保障 , 这是尊重生命权利的体现 。 但是 , 由于传统观念避讳谈论“死亡” , 加上子女担心背负“不孝”骂名 , 民众对生前预嘱的知晓率和接受度仍较低 , 推行中也面临难题 。 专业人士表示 , 需引导民众对生前预嘱树立正确认识 , 加强生死观教育 。
当生命走到最后一程 , 是进ICU抢救 , 还是自然死亡?近日 ,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提出 , “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 , 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 。
“生前预嘱立法 , 旨在让疾病终末期患者和不可治愈患者善终 , 让他们少一些痛苦、多一些尊严 。 ”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科医生李瑛在《工人日报》采访人员采访中表示 , 这保护了患者为自己生命做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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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青绘
生前预嘱体现医疗重点从疾病转向人
“签署生前预嘱 , 是患者对医疗行为的选择 。 ”李瑛说 , 以往医疗重点是疾病 , 医生要尽一切努力抢救患者 , 直至其死亡 。 例如 , 明知任何医疗措施都不可能逆转病情 , 但仍会把患者送到ICU , 进行气管插管等维系生命 。 “生前预嘱关注生命质量 , 也体现出医疗重点从疾病转向了人 。 ”
2015年7月 , 秦女士89岁的母亲突发脑梗 , 被送入ICU病房 。 “当时母亲深度昏迷 , 要插胃管 。 但由于插着胃管难受 , 昏迷中母亲多次自己拔掉 , 而护士只能一次次再插回去 。 ”秦女士告诉采访人员 , 整个治疗过程 , 母亲痛苦 , 她也很痛苦 , “插胃管时我都无法忍受待在病房 。 ”
母亲离世后 , 秦女士痛苦了整整两年 , 每每想起母亲生前的最后时光 , 她都忍不住伤心落泪 。
“母亲以这样的方式离世 , 我们是有遗憾的 。 ”秦女士说 , 那时没听说过生前预嘱和安宁疗护 , 所以尽管当时知道母亲被抢救回来的概率很低 , 但作为子女 , 只能全力配合医生救治 。
李瑛表示 , 徒劳的过度抢救 , 往往只是增加病人的痛苦 , 同时给家属造成经济和精神压力 。 “尤其疾病终末期患者 , 提供生命支持治疗医疗服务只能延缓濒死期 , 对治疗原发病或恢复生命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 ”
确定无法治愈后希望能有尊严地离开
生前预嘱 , 是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指示文件 , 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 。
目睹过母亲最后的治疗 , 秦女士没想到 , 四年后 , 她会再次面临相似境况 。
2019年 , 秦女士57岁的丈夫确诊肺癌 。 经过一年多的手术、化疗 , 以及肺癌转移后的靶向治疗 , 丈夫的病情仍不见好转 。
不过 , 这次夫妻俩对生命有了更清醒的认识 。 治疗期间 , 秦女士和丈夫主动联系深圳生命关怀协会 , 了解并共同签署了生前预嘱 。
“确定无法治愈后 , 我们希望能舒适、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 , 而不是经历各种难忍的疼痛 , 让生命延续十多天、一个月……”秦女士说 , 她还清晰地记得预嘱内容 , 包括“我不要疼痛”“我不要任何形式的痛苦”“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
不一样的告别方式 , 心境也不同 。 丈夫离开后 , 秦女士的创伤期较短 。 “居家治疗期间 , 我们尽量做到高质量陪伴 , 互相道歉、道谢、道爱、道别 , 说了很多话 。 ”她告诉采访人员 , 丈夫离世前 , 还一一发微信与亲朋好友道别 , 告诉大家他要走了 , 来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