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惩戒+民事赔偿 土地复垦绿起来

本文转自:重庆日报
刑事惩戒+民事赔偿 土地复垦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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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整治前 。
刑事惩戒+民事赔偿 土地复垦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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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整治后 。 (涪陵区检察院供图)
“烟叶长势很好 , 再过半个多月就可以收割了!”近日 , 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李姣再次前往该区焦石镇楠木村 , 望着土地里一行行绿油油的烟叶在微风中摇曳生姿 , 心里愈发踏实 。
而正是检察机关“刑事惩戒+民事赔偿”的严格执法 , 才让这片土地重新复耕绿起来 。
“养牛场”变成采石场
之前 , 这里却是另一番样子 。
楠木村地处武陵山麓 , 植被繁多 , 是天然的养殖场 。 得天独厚的条件让袁某动了心 。 2019年11月 , 袁某以妻子的名义注册了涪陵区“养得多”肉牛养殖场 。 立项备案手续完成后 , 后续各类事项推进却没那么快 。 为加快进度获取经济利益 , 袁某心生一计:“先施工再办手续” 。
于是 , 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 , 袁某找来了施工方陶某 , 双方口头约定达成了一个“两不来协议” , 即陶某为修建养牛场平整场地 , 挖出的石头由陶某自行处理 , 同时袁某也不另行支付陶某平场费用 。 随后 , 陶某又邀请了何某、罗某二人参与施工 。
不到4个月 , 袁某等人已开采石头1.7万余吨 , 销售金额超70万元 。 原本计划建设的养牛场 , 却变成了大型采石场 。 2020年底 , 当地镇政府在调研期间 , 发现袁某等人存在非法采矿行为 , 遂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
检察机关精准定性“两不来协议”
袁某是否具有非法采矿的主观故意?矿产价值怎么估算?“两不来协议”又如何定性?公安机关立案后 , 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 并对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鉴定以及案件的侦查方向、法律适用等提出具体意见 。 随后 ,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 , 于2021年11月8日 , 将该案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根据‘两不来协议’ , 我并没有贩卖石头从中获利 , 怎么就是非法采矿了?”承办检察官李姣在审查案件中发现 , 袁某坚持声称“两不来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养牛场平场工程承包合同 , 并不是非法采矿 。
如何界定“两不来协议”的性质成为突破该案的关键点 。 根据行刑衔接机制 , 李姣先后前往涪陵区规自局、涪陵区发改委等行政机关和挖掘机协会走访调研 , 厘清该份民事协议与非法采矿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 任何人不得随意开采 。 经查 , 在该案中 , 袁某等人修建养牛场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 综合各方意见 , 李姣判定 , “两不来协议”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
“我们自愿认罪认罚 , 之前还是不懂法 , 没有意识到擅自采卖石头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 , 袁某等人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 。
18天完成土地复垦
案件事实清楚了 , 袁某等人也认罪认罚了 , 但采石场留下的深坑如何修复 , 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一直思考着 。
回忆起当时被破坏的情景 , 李姣仍记忆犹新:养牛场的开采范围比原选址范围扩大了10倍 , 非法占用土地面积近1万平方米 , 更是向地表下挖了5-6米 。 通过无人机拍摄 , 可见一个面积巨大的深坑 。
“非法采矿不仅破坏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 裸露的岩石地面还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和次生灾害 , 威胁当地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李姣下定决心 , 要在最短时间内推动袁某等人先行复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