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沈阳各大医院就诊须知( 五 )


5.检测报告打印地点:核酸采样处南侧(明显标识和流程) 。
●温馨提示:请您全程佩戴口罩 , 有序排队 , 自觉保持1.5米距离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疫情防控就诊须知
为有效应对疫情反复 ,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现将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最新就诊须知及住院患者探视、陪护相关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1.进入医院前请接受体温检测 , 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辽事通及国务院行程码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 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 ,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我院实行实名、分时段、全预约门诊就诊 , 请各位患者预先完成预约后再来院就诊 。 到眼科、耳鼻喉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口腔科、内镜中心、针灸理疗、软伤、康复、治未病中心就诊的患者、进行有创操作患者及外地返(来)沈就诊人员 , 均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凭预约挂号凭证、身份证就诊 。
重要提醒!沈阳各大医院就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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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 或有相关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的患者及家属 , 请主动配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实行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 , 暂缓来院 , 必要就诊时 , 必须先到发热门诊排查(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界定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
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请直接到发热门诊筛查 。
4.门诊就诊请尽量独立就诊 , 如行动不便确实需要陪伴 , 仅限一位陪同人员 , 陪同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 来院就诊全程佩戴口罩 , 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 , 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 , 不得随意丢弃 。 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 。 按照医院规定配合有序就诊 , 做到一人一诊室 , 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 。
5.核酸门诊周一至周日早7:00—17:00开放 , 请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 。 核酸检测结果将于4至6小时后在手机客户端推送 , 如需纸质版结果可于一号楼西门自助打印 。 因受检测量的影响 , 出结果时间可能有浮动 。
病区管理
1.所有拟住院患者及陪护入院前需完成新冠病毒肺炎排查 , 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查验“辽事通健康码”及“国务院客户端”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眼科住院患者当日核酸报告 , 其他科室3日内核酸报告) , 无相关检测结果不予办理住院 。 进入病区前需进行扫码、测温、流行病学调查 , 疫苗注射情况登记 。
2.病房实施封闭管理 , 禁止探视 。 原则上仅允许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患者有一位固定陪护人员 。
3.眼科新入院患者和固定陪护需持当日核酸报告 , 其他科室需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办理住院 , 并于病区办理“陪护腕带”佩戴于手腕上 。 住院期间 , 除必要检查外 , 患者和固定陪护人员不得离开病区、不串病房、不聚集 。
4.病房内患者和陪护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 病区将做好患者和陪护的健康管理 , 每日两次体温和健康监测 。
来源: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采访人员唐子匀、沈阳发布、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逄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