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期待!3年内,昆明要建2760个绿美村庄( 二 )


需要注意的是 , 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建设 , 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乡镇、村庄扎实开展绿美乡村示范建设 。 要落实典型引路法 , 强化示范引领 , 认真总结提炼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建设经验成效、措施方法、模式机制等 , 组织基层干部群众现场观摩交流学习 , 加强宣传推介 , 深入发动群众 , 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美乡村行动的良好氛围 。
与《方案》一同印发实施的还有《昆明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清单》《昆明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昆明市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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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以上或认定为市级绿美村庄
市委农办日前公布的《昆明市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显示 , 按评分标准 , 达到80分及以上的村庄 , 90分以上的乡镇、村庄 , 或认定为市级绿美村庄 , 绿美乡镇和省级绿美村庄 。
绿美乡村是指按照《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及《昆明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评价认定标准 , 开展建设的绿美乡镇和绿美村庄 , 其中建设完成的市级绿美村庄由本办法进行评价认定 , 绿美乡镇和省级绿美村庄按照《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进行评价认定 。
《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标准》共有乡村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绿化美化、生态产业发展3项一级指标 , 11项二级指标 , 综合评价总分100分 。 在参评中 , 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村庄 , 经实地核查或抽查后 , 公布认定为市级绿美村庄 。 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乡镇、村庄 , 经现场核查后 , 按程序推荐上报 , 经省级部门实地核查或抽查后 , 公布认定为绿美乡镇和省级绿美村庄 。
《办法》明确 , 对弄虚作假申报的 , 一经查实 , 取消申请乡镇或村庄当年申报资格和评价认定结果 , 3年内不得申报 。 对在审查审核、评价认定等工作中把关不严、评价认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造成严重影响的 , 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