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人社官员揭示医保控费真相!支付标准动态谈判,拟两年调整一次!

来源:健识局作者:雷公
控费≠限费
为控费推诿患者最高面临10倍处罚
近日 , 四川等省卫生计生部门发出“紧急”通知 , 要求对年底控费不达标的公立医院 , 进行院长撤职、医务人员扣工资的等惩罚 。 业界普遍认为 , 这种“一刀切”的控费 , 可能存在医院对推诿患者 , 或对患者使用大量一抱外药物的情况 。
上述人社官员坦言 , 很多医疗机构对医保支付改革的认识存在误区 , 以单病种付费为例 , 某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为5000元 , 但如果医院管理不善 , 很容易异化成“每个患者都收5000元 , 这显然是不对的 。 ”
按照人社部对于医保支付改革的规划 , 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 同时医保会根据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具体结算 。
“并不是每一个病人都要花那么多钱 , 而不是每一个病人只能花这个钱 。 ”上述官员强调 , 医疗机构可以针对不同病情的病人进行不同比例的报销 , “倘若超出报销比例 , 也可选择单独申请 , 但绝对不能出现因报销比例的问题推诿病人 , 一旦发现将处以10倍处罚 。 ”
支付标准
医保与医疗动态谈判影响医药行业
2014年之前 , 我国每年的医保经济收入增长率都在25%以上 , 但现如今 , 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水平正处于换挡期 , 因此 , 医保基金收入的增长在下降 。 加之 , 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和疾病的慢性化 , 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 , 直接导致医保基金费用的压力越来越大 。
2017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 , 2017年起 , 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 , 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
根据《意见》的内容 , 人社部随即也完善了医保支付改革的方案 。 方案明确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拟两年一次) , 更为关键的是 。 医保支付标准还引入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 。 这种谈判 , 建立在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 , 以确定相对科学的支付方案 , 预留医保支付总额 , 临床路径和DRG则为遏制医疗浪费的控费“利器” 。
而医疗机构对临床路径的确认 , 间接影响着药品市场 , 医院、药企之间 , 可以开始新一论采购谈判 。
人社部官员指出 , 把付费管理作为医保管理 , 已衍生到医院的管理 , 衍生到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 但目前还做不到对药品的直接支付 , 若真能实现 , 那将于药品的调控作用会更加直接 。
但不可否认的是 , 医疗机构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调整其收支结构 。 尤其是药品的收入 , 首当其冲的是一些“神药”可能就会被医疗机构所抛弃 。 但是真正的疗效确切 , 安全性高 , 价值合理的药品 , 一定会在医疗机构中得到广泛的使用 。
据了解 , 未来 , 人社部对于医保支付改革的具体措施将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个:宏观层面 ,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预算管理;
第二个:中观层面 , 实现对定点医疗结构 , 乃至对整个统筹地区实行付费的总额控制;
第三个:微观层面 , 实行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付费方式 。
首先 , 在宏观层面上 , 人社部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预算 , 采取每年制定预算与项目相结合的方式 , 向国务院进行汇报审批后 , 方可实施 。 正因如此 , 收支预算的管理将来会越来越刚性 。
其次 , 在中观层面上 , 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 , 或者跟统筹地区实行付费的总额控制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 医保支付是针对过快增长的费用进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