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哈尔滨市发布重要公告!


隔离|哈尔滨市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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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30号公告
【隔离|哈尔滨市发布重要公告!】(2021年9月30日)
当前 , 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 ,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 值此“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之际 ,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 扎实做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疫情防控工作 ,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国庆节期间就地过节、居家过节、亲友间云端过节 。 非必要不出区县(市)、不离哈 , 确需离哈的 , 要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 , 禁止前往有疫情、有中高风险的地区 。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减少聚集性活动 。 各单位、团体和个人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 不组织大规模会议和聚会活动 , 尤其是跨区域会议 。 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密闭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 做好个人防护 。 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肩负起社会责任 , 始终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 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 请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 。 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 , 自觉养成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卫生习惯 。 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 , 防止飞沫传播 。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 在做好个人防护后 , 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 并主动准确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居家隔离人员、重点监测人群一旦出现上述症状 , 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 在社区的安排下就医 , 不得个人私自前往就医 。 凡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 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五、各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和组织安排 , 带头落实报备制度 , 带头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 , 带头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游、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不聚集打麻将 , 并积极动员、督促家人亲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 及时向身边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政策信息 。
六、请广大群众充分认清新冠病毒的危险性 , 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 , 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自觉按时参加核酸检测 , 特别是居家隔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外出的要求 , 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规定 , 凡不自觉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且擅自外出的 , 将转为集中隔离 , 隔离时间重新计算 , 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
来源: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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