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有限公司|篡改核酸报告致阳性冷冻鱼进入物流,判了( 二 )


判决:商贸公司赔偿物流公司127万
法院审理认为 , 商贸公司辩称肖某伪造核酸检测报告是个人行为 , 不属于公司行为 。但本案中商贸公司从国外进口冷冻姑鱼 , 肖某作为公司的负责人 , 为了将货物存入冷库出具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而承担刑事责任 , 且肖某的行为代表公司行为 , 商贸公司对进口货物的安全管理存在过错 , 致使新型冠状病毒进入物流公司冷库 , 并最终导致物流公司财产受损 。因此 , 本案的损害后果是肖某履职所造成 , 商贸公司应对自身过错给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据此 , 龙子湖区法院作出判决 , 乌鲁木齐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赔偿蚌埠市某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27万余元;该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商贸有限公司|篡改核酸报告致阳性冷冻鱼进入物流,判了】来源:安徽商报 采访人员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