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事关疫情,海东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自2021年10月24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的“四类”药品及时下架,恢复售卖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对到药店购买“四类”药品且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做好解释劝导工作,避免引起群众误解、恐慌,并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接收正规医疗机构诊疗,避免错判误判病情。药店发现发热患者后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疫情闭环管理要求,送至发热门诊。同时,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立即停止在互联网平台、自建网站、自建小程序等第三方平台销售“四类”药品。市民如有需求前往医疗机构就诊。要求个体诊所暂停营业,不得私自开门诊疗病人、销售药品。市民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拨打各地防疫指挥部电话等方式举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对零售药店巡查,对违规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
销售|事关疫情,海东暂停销售“四类药品”】转自/海东日报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