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6号( 二 )


十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离通报备制度 , 非必要不得前往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 。 要加强对师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工作 , 及时提醒师生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 。
十四、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 严格会议、培训、展销、集会、宴会、赛事等聚集性活动管理 , 50人以上活动 , 主办方要报同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医疗防控组和社会管控组备案、批准 , 并制定防控方案 , 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
十五、所有公共场所要加强瞬时人员出入流量控制 , 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入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 如发现体温超过37.3℃人员或持非绿色健康码人员 , 立即按程序报告 。
十六、广大市民要及时关注官方信息 , 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病例报告城市 。 要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腹泻等不适症状 , 应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接受健康排查 , 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 , 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十七、请未接种新冠疫苗的适龄人员、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接种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员 , 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
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1日
来源: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石耀霞
初审:李子阳
审核:王爱国
终审:闫春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