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讼师:一把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 二 )


公堂之上政府又有一套严密的程序和法律依据 , 这对于不识字不懂法的普通百姓来说是十分不友好的 。 所以他们需要其他人都帮助 , 而懂法又会辩解的讼师此时就成为了这些诉讼人最好的帮手了 。
另一方面从事讼师这个行业的人员也有自己的特殊性 。 他们大都是科举不中 , 仕途失意的文人 。 隋唐科举的公平性推动了教育的发展 , 使更多人接受了教育并去考取功名 , 但是科举录取的人是十分有限的 , 那些落榜的人就得另谋出路了 。
古代讼师:一把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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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讼师:一把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他们凭借自己文化上的优势去了解学习当朝的法律并不困难 , 而且玩弄词藻本就是读书人所喜爱干的事 , 所以落榜的文人去当讼师是他们自己养家糊口、寻求社会存在感的需要 , 也迎合了当时社会普通大众的刚需 , 彼此之间一拍即合 , 讼师成为了普通百姓上公堂 ,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不可缺少的中间人 。
第二 , 讼师是对簿公堂 , 辨明是非曲直的救命人 。 通过看一些电视剧的观众会发现每当一个人若要告状 , 到达衙门后 , 他要先击鼓然后向差官递状子 。 那么这张状子上就是要写清楚原告是谁 , 被告是谁 , 所告何事等基本内容 , 而身在府衙之中的大老爷也就是凭借着这样一张状子来决定立不立案 , 升不升堂了 。
因此可见这张状子的重要性了吧!它直接决定着原告的诉讼是否会被受理的第一个敲门砖 。 而这个敲门砖就是出自讼师之手 , 这也是讼师的业务之一 , 代写讼状 。 讼状在讼师的手中真可谓是可以玩出花来 。
古代讼师:一把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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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讼师本就是饱读诗书之人 , 他们若是要帮你 , 能把一件普通的案子写的让人看完声泪俱下 , 从而赢得主审官的同情 , 或者把一件不太紧要的事 , 写的十万火急 , 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地步 。
举个例子 , 《刀笔菁华》记载这样一件事 。 清代著名讼师诸福宝一日在游天竺山 , 他亲眼目睹了一名号称飞天虎的恶霸 , 横行霸道 , 践踏人田 , 一名民妇出面阻止 , 却被他足踢而死 。 恶霸对此毫无悔过和内疚之心 , 扔下纹银十两就扬长而去 。
诸福宝对此十分的愤怒 , 决定挺身而出 , 他为民妇的丈夫代写下了《为土豪横行惨杀发妻事》一状 , 状中实事求是地描写了恶霸的恶性“今兹怒马横行 , 践民人之亩 。 民妇出而干预 , 豪即飞足踢中要害 , 当即身死 。 ”
在论辩技巧上 , 他又从社会危害的角度出发 , 指出“夫身有纹银十两 , 己可踢死一人;若家有黄金万镒 , 便将尽屠杭城 。 ”
古代讼师:一把挥舞于正邪之间的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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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主审官员加深飞天虎踢死民妇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 , 所以他主张惩前以毖后 , 要求对恶霸进行严惩 , 才能够“上伸国法 , 下顺民情” 。 这就为无辜惨死的民妇的丈夫提供了一份很好的状纸 。
这就是古代讼师的神奇之处 , 他们“一枝笔 , 一条舌 , 能抵三千毛瑟枪” , 在德主刑辅 , 和争息讼的礼治大环境中 , 傲立寒秋 。
2.扰乱秩序 , 黑白混淆的讼棍
古代讼师是不具备有法律程序上的正当性的 , 其从业人士并不像今日的律师 , 需要经过许多考试和层层筛选 。 讼师从业很简单只要你愿意 , 你有法律知识 , 你能够为别人写状子能在公堂之上帮人辩论 , 你就是讼师了 , 其从业门槛并不高 。 这也就决定了古代讼师队伍鱼龙混杂 , 有为民伸冤的好讼师 , 也有一些见钱眼开 , 唯利是图的讼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