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码”人员患病如何就医?黑龙江省出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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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赋“黄码”人员患病就医指导意见
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哈尔滨市、黑河市等地市相继提出将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及时检测核酸的非密接户籍人员赋“黄码”的规定 , 我省各地将出现大量“黄码”人员 。 为保障“黄码”人员患病就医需求 , 并有效防控新冠疫情 , 现提出我省此类赋“黄码”人员患病就医指导意见 。
一、做好收治工作
【“黄码”人员患病如何就医?黑龙江省出台指导意见】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医疗机构要统筹做好赋“黄码”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 绝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拒收、推诿此类患者就医 。 根据当前我省各地“黄码”赋码规则 , 除发热的赋“黄码”人员需到发热门诊诊治外 , 所有其他赋“黄码”人员在健康码转“绿码”前应到集中隔离人员收治医疗机构就医 , 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
二、加强住院管理
已住院患者原则上在现住院医疗机构继续就诊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对目前在院患者进行查验 , 筛查健康码“黄码”患者 , 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进行甄别 , 排查新冠风险 , 如无法排除 , 应采取过渡病房(区)隔离观察和3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方式进行管理 , 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
三、严格出院管控
赋“黄码”患者符合出院标准 , 应向医院所在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 由相关部门“手递手”转运至属地集中隔离点或患者所在社区 , 按照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要求管理至恢复“绿码”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 。
若“黄码”患者为异地就医人员 , 出院时应由医院所在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至恢复“绿码”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 。
各地市、单位要高度重视 , 压实落靠“四方”责任 , 严格把控赋“黄码”患者接诊、住院、出院各个环节 , 加大院感防控工作力度 , 严防新冠病毒扩散蔓延 。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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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政务
责编:李佳明审核:代宝柱监制: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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