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验明正身再认购

翻开市面上现有的保健食品花名册 , 被查证出“冒名顶替”“无中生有”的假保健食品的数量并不少 。这恰反映出目前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参差不齐、鱼目混珠的“乱”现状 , 同时近日“桃花姬阿胶糕”涉嫌虚假宣传一事也再次提醒消费者 , 购买保健食品前 , 一定要对产品的合法性验明正身:“蓝帽子”标识和“食健字”批准文号一个不能少 , 同时还要警惕冒名顶替者 。
涉嫌虚假宣传 , 将食品当做保健品来买的行为在目前的保健品销售市场 , 并不鲜见 。继东阿阿胶旗下的桃花姬阿胶糕被曝光后 , 10月25日 , 贵州百灵也被曝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 夸大一款名为“爱透”的功能饮料的美肤作用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 , 只有保健品才可以在产品的宣传上说其功效 。普通食品在宣传中涉及产品功能宣传的 , 显然是违反了国家关于食品和保健品的广告法律法规 。
除了将食品当做保健品来卖之外 , 套用或盗用正规产品的“食健字”批准文号 , 是另一批不法生产商的“造假”方法 。今年以来 , 被国家药监部门曝光的“套号”产品已有数十起 , 如“雪域唐清”所使用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726”是盗用了“陕科牌康乐益胶囊”的批准文号;“左旋肉碱8点瘦” , 其标示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3)第0373号”实际对应的产品名称是“蝶之舞牌减肥胶囊” 。
目前常见的“套号”形式主要有:直接盗用其他厂家的批准文号;直接与厂商达成协议 , “租用”其批号;同一厂家多种产品“一号多用”;一个产品出问题后换个名称包装再上市 , 批号不变;新产品用老批号;普通食品套用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 , 盗用药品批准文号等 。
对于消费者而言 , 在购买保健品的时候 , 首先要辨认产品的外包装上是否有“蓝帽子”的图案标识;其次要翻找相关的批准文号 , 如“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 。这两步是初步判断产品是否为合格保健品的基本要素 。最后 , 为了核实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药监局的官方网站 , 属于产品的批准文号 , 查看产品是否真的为该文号所对应的产品 。
【保健食品:验明正身再认购】另外 ,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 保健品在产品注册是应当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功能学试验报告等 。消费者还可根据这些规定 , 检查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 并可向厂家或经销商所要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