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太原市疫情防控办温馨提示

近期 , 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 。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 , 筑牢疫情防线 , 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温馨提示:
一、11月11日以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 , 11月13日以来有上海市嘉定区 , 11月14日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和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旅居史的人员 , 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 , 接受社区(村)管理 , 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 。
二、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 如必须前往 , 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 返并后按规定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 其他跨省出行人员返并后 , 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
三、全市医疗机构、旅游景点、交通场站、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影剧院、健身娱乐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 。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 , 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 , 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 , 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 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 , 做好个人防护 , 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 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人员|太原市疫情防控办温馨提示】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