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依据】
【探望权可以约定终止吗】《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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