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信息( 二 )


b) 证明文件应载明文件出具单位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c) 证明文件应是产品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
d) 证明文件应有出具单位印章或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e) 证明文件所载明的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f) 证明文件凡载明有效期的,申报产品的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g) 证明文件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