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2第21号)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 ,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 , 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 决定在吉林市开展第五轮核酸检测 ,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月10日中午12时全市全面开始 , 下午18时前完成 。
二、检测范围
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全域 。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为区域 , 分设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 , 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 原则上到常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 , 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
四、检测对象
吉林市城区及县(市)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 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 , 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进行采检 , 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 , 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 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 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全程佩戴口罩 , 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 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 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 , 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
(四)因近期气温变化、路面湿滑 , 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 , 注意添衣保暖 , 照顾好老人、孩子 。
特此通告 。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来源: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作地|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2第21号)】编辑:陈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