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性|【992 | 关注】沧州肃宁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今日全员核酸检测!

沧州市肃宁县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
活动轨迹公布
2022年03月10日 , 我县发现一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孙某某 , 该病例在肃宁县活动轨迹如下:
3月1日16时会考完后乘坐1路公交回家 。
3月2日16时会考完后乘坐1路公交车到文化书店(河北银行附近)购买学习用品 。
3月3日16时乘坐1路公交车到达九龙汽车城站 , 考试完后乘坐1路公交回家 , 之后去耀华购物中心一楼至五楼逛商场 , 18时在尚村凉皮坊吃晚饭 , 18时30分离开 , 步行去琨洋商场 , 20时到达负一楼 , 20时10分到达琨洋德克士店 , 20时30分离开 。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 , 或与该病例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 , 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 , 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 。 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 , 要做好个人防护 , 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 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 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 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 勤洗手、多锻炼 , 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 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 。 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03月10日
肃宁县今日全员核酸检测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 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自3月11日起 , 对肃宁县全域实行全员核酸检测 。 现通告如下:
一、3月11日6时起 , 请全县居民按照肃宁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筹部署和乡镇、社区的组织安排 , 到指定地点 , 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 。 肃宁辖区内外地来肃人员暂不离肃 , 离肃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 。 如有需要 , 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
二、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单位工作安排 。
三、各乡镇、社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要各负其责 , 密切配合 , 扎实做好区域管控、人员组织、样本转运、物资保障等工作 。 要尽快公布核酸检测点位及相关联系电话 , 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 , 务必保障群众必要紧急就医需要 。
四、特别告知: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
(二)请居民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 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 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 , 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 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全程佩戴口罩 , 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 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 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
(四)请居民注意出行安全 , 注意添衣保暖 , 照顾好老人、孩子 。 因防疫需要给广大居民和外地来肃人员带来的不便 , 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