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 现通告如下:
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城市旅居史人员 , 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 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 。 按规定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
二、非必要不离青 , 确需离青的 , 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三、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落实体温检测、验码、戴口罩、环境消杀等防控要求;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 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 。
四、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洗浴中心、足疗店、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 暂停各类演出、展览和聚集性文体活动 。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 , 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常消毒、不聚集、限流错峰”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
五、各类学校、幼儿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 暂停线下各类培训活动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首诊负责制 。 药店等要按规定做好登记报告工作 , 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 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
六、按规定要求 , 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 确保“应检尽检” 。
七、企业要加强对国际货物、邮件快件的消毒消杀和员工健康管理 。 接触国际货物、邮件快件的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 按规范拆件 。
八、少聚集 , 不扎堆 ,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 。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流涕、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 , 立即就诊 , 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积极接种疫苗 , 共筑免疫屏障 。
特此通告 。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人员|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