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刚刚公告!12时起,太和县主城区暂时实施管控管理!

关于全面加强我县(太和县)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 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尽早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 经研究决定 , 自4月2日12时起 , 对太和县主城区暂时实施管控管理 , 对与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有关重点区域暂时实施封控管理 。
一、所有城区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 , 每个小区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 , 所有人员进入小区一律戴口罩、测温、扫“安康码、行程码” , 每户家庭隔天可派一人凭证限时外出购买生活物资 。 小区居民不聚集、不串门、戴口罩 。 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相关的工作人员凭证出入 , 有就医等紧急需求的按紧急处置机制落实 。
二、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的企业 , 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继续生产运营 , 并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规定 , 其它企业一律停工停产 。 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
三、除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 , 以及经批准的少数餐饮和银行网点外 , 其它经营服务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
四、停办文艺演出、展销促销、集市等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 , 暂停游园、广场舞等活动 。 各类室内文化娱乐健身洗浴场所暂停营业 。 各类宗教场所暂时关闭 。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暂时实行线上教学和服务 。 各类寄宿制学校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 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 。
五、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 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经批准的车辆凭证通行 , 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 对全县高速公路、火车站、高铁站各出入口以及国省干线实施交通管控 。
六、全体市民、各类市场主体要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 , 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 ,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 后续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形势动态调整 。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太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
【市民|刚刚公告!12时起,太和县主城区暂时实施管控管理!】来源:太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