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贵州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了您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 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请您在抵黔后 , 严格执行以下防控措施 。
一、省外来(返)黔健康码行程码均正常的人员 。
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使用“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 , 并在到达居住地后24小时一48小时内到就近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 。 抵黔后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 ,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 , 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
二、行程码带星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来(返)黔人员 。
抵黔后 , 您须在5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即第1天开展第1次 , 间隔24小时后开展第2次 , 第5天开展第3次), 并在12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或酒店所在社区(村居)进行报备 。 其中 , 第1次核酸检测需在首站地交通场站进行采样 ,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 完成采样后可“两点一线”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结果;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 完成采样后需就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 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 。 第1次结果阴性后 , 您的活动仅限于在交通场站、工作场所、居住地或酒店、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点对点”流动 , 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 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 同时要规范佩戴好口罩 , 减少与他人接触 ,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 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含培训班) 。
如5天内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您可以有序流动了 , 但仍需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 。 一旦出现发热、 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肌肉酸痛、结膜充血、气促、呼吸困难、呕吐、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 , 须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 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 , 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 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性后 , 方可有序流动 。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疫情|贵州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转自: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