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旺|明清奇案:女子因风月事害了丈夫,嫁了情郎,十年后报应来了( 二 )


如此甚好!陶氏一咬牙,便下狠心道,“那就按你的意思来办。”
当晚,邓博云带着药箱到了曹旺床前,假意要给这小子扎针治病,实际上已经开始为暗算他做准备了。首先,他用一块布塞住了曹旺的嘴巴,然后跟着陶氏一起,将曹旺绑了起来。曹旺身体虚弱,已经快虚脱了,根本就没力气反抗,只能任由二人宰割。等做好这一切之后,邓博云就拿出银针,在曹旺的“水分穴”上连扎三针。这个穴位是中医学上绝对禁止针扎的部位,因为会出人命的!
邓博云那三针下去之后,曹旺当场就断了气。随后,二人将毛巾取出,将绑人的绳索用火烧了。亥时,邓博云背着药箱,匆匆离开了曹家大院。子时,陶氏忽然在曹旺房中放声痛哭,家中几个仆人,包括左邻右舍才知道曹旺得疾病死了!因为曹家基本没什么近亲了,所以没有人对其死亡原因表示怀疑。第二日,陶氏请人颇为隆重地给曹旺办了个丧礼后,就将他送上山给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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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嫌,邓博云也暂时没有去曹家大院找陶氏。陶氏抓住这个机会,陆续遣散了家中仆人,她假意在众人面前哭哭啼啼道,“触景伤情,看到这院子我就会想起当家的,以后这个家怕是待不下去了,你们还是重新找个好人家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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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更没人知道陶氏与邓博云之间的事了,陶氏顺理成章地继承了曹旺的家产。不久之后,邓博云就光明正大地跟陶氏在一起了。陶氏以为从此过上了幸福美妙的日子,殊不知仅仅十年之后,邓博云就像蛀虫一样,把曹旺的家产全部掏空了。这个时候,陶氏也到了不惑之年,没年轻姑娘那么水灵了。邓博云也看不上她了,不但冷落了她,还纳了个小妾,跟他一起住在曹家大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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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陶氏对邓博云失望透顶,便在一次大吵后,要求这厮和他的小妾搬出曹家大院,邓博云不但不听,还将陶氏暴揍了一顿,然后将她丢出了曹家大院,真正来了个“雀占鸠巢”。陶氏没有办法,只得跑到县衙去告状。怎知邓博云早就买通了县令,于是县令以诬告之罪将陶氏收监结案上报。
陶氏被收监以后,邓博云本以为他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不料常州吴知府在复审该案时,发现疑点重重,于是将该案驳回,亲自到江阴县提审了陶氏。此时的陶氏已经十分后悔当初跟邓博云一起害了亲夫,于是为了让这个雀占鸠巢的家伙得到应有的惩罚,她便如实地将当年的事情和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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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知府听后大感诧异,他深知,此时若要治邓博云这恶人的罪,就必须找到充分的证据才行。而要证据充分,就只能从死者身上下功夫,毕竟陶氏的片面之词,还不足以作为呈堂证供。而要从死者身上下功夫,唯一的办法就是开棺验尸。但问题是,曹旺已经死去十年,尸体肯定早已腐化成一堆白骨了,那又如何从他身上取证呢?
“大人,事情也没有绝对之处,古人就有根据白骨发现案件新证据的先例,你可以去刑部,借调几名经验丰富的仵作过来验尸,或许还能找到一些证据。”师爷似乎看出了吴知府整日的焦虑,便给出了建议。吴知府觉得在理,当即写了奏折呈报到刑部。刑部很是大方地派了两名仵作前来江阴验尸。
据《洗冤录》描述:如果一个人的腹部受伤,那么在他头顶囟门骨中心的部位会出现红色的血晕。陶氏描述,当日邓博云用银针在曹旺的腹部连扎三针后,曹旺痛苦而死。仵作由此判断,曹旺的腹部肯定被银针所伤。于是等衙役挖开曹旺的坟墓后,两名仵作对其头骨进行了重点检测。果然在囟门骨处发现了红色的血晕,由此判定邓博云谋害曹旺之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