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打针引起全身过敏,住院好几天,要怎么请求赔偿?

运动|打针引起全身过敏,住院好几天,要怎么请求赔偿?

一些患者在打消炎针之后 , 身体发生了过敏的情况 , 认为这是医生没有事先询问自己有没有过敏 , 没有考虑到自己身体体质情况而用药导致 , 认为是医疗事故 , 那么 , 打消炎针过敏属于医疗事故怎么索赔?
网友询问:
打针引起全身过敏 , 住院好几天 , 要怎么请求赔偿?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黄志涓律师解答:
医疗打点滴发生过敏能不能索赔 , 要看医疗机构有没有过错和药物是否合格而定 , 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或者药品有质量问题造成的 , 可以要求赔偿 。
很多患者误认为只要发生了药物过敏 , 医院就应该承担责任 , 这是不对的 , 如果医院询问了药物过敏史、药品无质量问题、该做皮试的做了皮试、用药方法正确、处理过敏反应及时并到位 , 那么医院就不存在过错 , 不管出现什么样的损害结果 , 都无需承担责任 。 根据《民法典》 , 医疗机构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 也就是说没有过错的药物过敏 , 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 。 法律上也不能将一个无法预知的风险由医疗机构来承担责任 , 否则会打击医生的治疗积极性 。
药物过敏大多数造成的是可逆性的一过性的损害 , 例如皮肤瘙痒潮红、皮疹、血管性水肿、肝肾功能损害 , 经治疗后如果完全恢复 , 不建议维权 , 因为除了额外增加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 , 患方不能主张其他赔偿 , 算起来一般都不多 , 如果再算上过错责任比例 , 会更少 。 当然 , 有些患者会说 , 有些损害现在还看不出来的 , 应当赔偿 。 但是法律上不支持对目前医疗水平不能发现的损害进行赔偿的 , 如果日后确实出现损害 , 只能另行主张赔偿 。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黄志涓律师解析:
对于医方 , 预防过敏性休克的关键是明确有无相关药物过敏史、规范用药或输液操作 , 发生过敏后严格按过敏处理流程抢救患者 , 及时封存相关药品及输液器具 。
对于患方 , 要积极固定过敏医方可能存在过错的证据 。 首先 , 封存病历 , 特别是记录过敏史、皮试结果及抢救过程的病历;其次 , 封存药品及输液器具 , 如果医疗机构应当封存而灭失 , 将有很大胜算;然后 , 明确用药过程中医院观察病情是否到位;最后 , 分析医院在处理过敏的过程是否符合诊疗规范 。 如果有上述过错存在 , 维权是有胜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 , 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 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 , 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 , 医疗机构赔偿后 , 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黄志涓律师补充:
如果是通过诉讼解决的话 , 一般要通过以下几步:
1、诉前准备
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 , 了解是否医疗过错 , 如无过错 , 诉讼自行终止 , 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 , 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 , 要求复印诊疗病历 , 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 , 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 完成上述工作后 , 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 根据《民法典》谁主张 , 谁举证的原则 , 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 , 在法律上 , 凡是有证据证明的 , 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 , 视为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