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也能组织集采,多省已开展“多元采购”

除国家与省级(际)联盟 , 公立医院也将成为药品集采的主角 。
10月12日 , 国家医保局在对农工民主党的提案答复函中明确表示 , 对于国家和地方集采以外的药品 , 实行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采购 , 医疗机构可开展联合采购、专项采购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集团采购 , 形成多元采购方式 。
医保局虽然没有明确“多元采购”具体怎么采购 , 但这番表态支持医院采取多种方式组织药品采购 , 可能意味着今后医疗机构也可以主导发起带量采购 , 形成国家、省级(际)和公立医院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 。
公立医院也能组织集采,多省已开展“多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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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 各地方已有公立医院先行试点 , 开展以省公立医院牵头 , 依托于医联体、医共体的改革模式 , 进行小范围的药品集采工作 。 如河南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2021年组成药品采购联盟 , 宁夏82家大医院在今年也形成采购联盟 , 准备对药品、耗材进行带量采购 。
国家医保局对医院组织采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 健识局注意到 , 按照医保局的回答 , 医疗机构只能针对国家和地方集采之外的品种 , 实行挂网省级医药组织采购 。
随着药品集采进入常态化 , 今后越来越多的公立医院将走上集采的舞台 , 可以预见 , 中国仿制药市场价格已进入下行通道 , 高毛利的时代早已不复存在 。 01多省市已经试水
在国家集采开始之前 , 医疗机构联合采购药品是常态 , 但当时被称为“二次议价” 。
过去医院的二次议价 , 患者仍按省级招标价支付 , 议降下来的差价实际让医院赚去了 , 因此各地都明确反对二次议价 。 但部分医院认为这是打击虚高药价、遏制商业贿赂的有效方式 , 一直在私下进行 。
如今 , 医保局明确医疗机构的“联合采购” , 实际上是在挂网药的基础上 , 由医院进行一轮砍价 , 降价后患者得到实惠 , 和过去的“二次议价”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
国家集采启动之后 , 医疗机构之间的关联度也在加深 。 2019年10月 , 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明确 , 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区建成共同体 , 同时要求这些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 , 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 。
公立医院也能组织集采,多省已开展“多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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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深化改革 , 实际上让部分医院实现行政化的统一 , 让医院间的利益相互捆绑 , 让公立医院启动集采有了土壤 。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数据显示 , 截至2020年底 , 全国共组建县域医共体超过4000个 。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司司长聂春雷曾公开表示 , 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大部分省份已经取得共识 , 呈现全面推开的趋势 。
在县域医共体的带动下 , 对于未纳入国家、省级(际)集采的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有多家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 , 完全能通过县域医共体联合集采 。
深圳、山西、河南和宁夏等省市都开展过公立医疗机构联盟采购 。 分析人士指出 , 由公立医院主导的集采会更符合临床需求 。 倘若企业落标 , 就等于失去了最重要的医院市场 , 药企必定会极度重视 。
从目前执行的情况来看 , 公立医院采购联盟的采购价格 , 今后也将是各自省份的挂网价格 。
根据河南开展公立医院机构联盟采购工作的通知显示 , 采购周期内 , 联盟采购中选价格作为该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格 。 而宁夏82家医院联盟的集采文件中也明确 , 议定价格不对外公布 , 不作为全国价格联动的依据 。 凡使用议价目录内产品的均应通过平台采购 , 实现“全区同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