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治疗原则( 二 )


7.宫腔镜下手术:有症状的黏膜下肌瘤、突向宫腔的肌壁间肌瘤首先考虑行宫腔镜手术 。主要适应月经过多、异常子宫出血、黏膜下肌瘤或向宫腔突出的肌壁间瘤,直径<5cm 。
8.子宫肌瘤的其他微创手术包括微波、冷冻、双极气化刀均只适合于较小的黏膜下肌瘤;射频治疗、超声聚焦也有其独特的适应范围,并非所有肌瘤的治疗均可采用 。子宫动脉栓塞也有其适应范围 。总之,各种治疗各有利弊,有其各自的适应证,每种方法也不能完全取代另一种方法,更不能取代传统的手术治疗,应个体化的选用 。有关效果、副作用和并发症尚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不能过早或绝对定论 。
四、妊娠合并子宫肌瘤的治疗原则
1.早孕合并肌瘤:一般对肌瘤不予处理而于定期观察,否则易致流产 。如肌瘤大,估计继续妊娠易出现并发症,孕妇要求人工流产或属计划外妊娠则可终止妊娠,术后短期内行肌瘤剔除术或人流术同时行肌瘤剔除术 。
2.中孕合并肌瘤:通常认为无论肌瘤大小、单发或多发,宜首选严密监护下行保守治疗 。如肌瘤影响胎儿宫内发育、或发生红色变性,经保守治疗无效;或瘤蒂扭转、坏死,瘤体嵌顿,出现压迫症状则行肌瘤切除术,手术应在孕5个月之前进行 。不能保守治疗者,必要时妊娠期子宫切除术 。
3.孕晚期合并肌瘤:通常无症状者可等足月时行剖宫产术,同时行肌瘤剔除术 。有症状者先予保守治疗等到足月后处理 。
4.产褥期合并肌瘤:预防产后出血及产褥感染 。肌瘤变性者先保守治疗,无效者剖腹探查 。未行肌瘤剔除者定期随访 。如子宫仍大于10孕周,则于产后6个月行手术治疗 。
5.妊娠合并肌瘤的分娩方式:肌瘤小不影响产程进展,又无产科因素存在可经阴道分娩 。若出现胎位不正,宫颈肌瘤,肌瘤嵌顿,阻碍胎先露下降、影响宫口开大,孕前有肌瘤剔除史并穿透宫腔者,B超提示胎盘位于肌瘤表面,有多次流产、早产史,珍贵儿则可放宽剖宫产指征 。如肌瘤大、多发、变性,本人不愿保留子宫,可行剖宫产及子宫切除术 。肌瘤剔除术后妊娠的分娩方式,由距妊娠、分娩间隔时间,肌瘤深度、部位、术后恢复综合考虑 。临床多数选择剖宫产,也可先行试产,有子宫先兆破裂可行剖宫产 。
6.剖宫产术中对肌瘤的处理原则:剖宫产同时行肌瘤剔除术适合有充足血源,术中技术娴熟,能处理髂内动脉或子宫动脉结扎术或子宫切除术,术前应B超了解肌瘤与胎盘位置以决定切口位置及手术方式 。术中一般先作剖宫产,除黏膜下肌瘤外,先缝合剖宫产切口,然后再行肌瘤剔除术 。肌瘤剔除前先在瘤体周围或基底部注射缩宫素 。
五、子宫肌瘤与不孕的治疗原则
年龄<30岁,不孕年限<2-3年,浆膜下或肌壁间肌瘤向浆膜突出,不影响宫腔形态,无月经改变,无痛经,生长缓慢者,输卵管至少一侧通畅,卵巢储备功能良好,可随访6-12个月 。期间监测排卵,指导性生活,对排卵障碍者可用促排卵药物助孕 。年轻、不孕年限<2年,尚不急于妊娠,卵巢储备功能良好,但有月经多、痛经,子宫如孕10-12周大小等可先考虑药物治疗,使肌瘤缩小改善症状 。手术治疗有肌瘤剔除术,术后建议避孕一年;黏膜下肌瘤宫腔无损者避孕4-6个月后考虑妊娠 。妊娠后加强管理,警惕孕中、晚期子宫破裂,放宽剖宫产指征 。
六、子宫肌瘤不孕者的辅助生育技术
小型肌瘤、宫腔未变形者,一般可采用IVF-ET 。国外均有不少报道:浆膜下肌瘤对体外受精无不良影响已得到共识 。辅助生育的ICSI技术对浆膜下肌瘤者胚胎种植率和临床妊娠率无危害作用 。有关行辅助生育技术前子宫肌瘤不孕者是否先作肌瘤切除术,尚无统一意见 。有认为手术后可增加妊娠机会;也有认为增加胚胎移植数,可有较满意的效果 。我国应结合国情慎重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