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要求 。
1.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接触时 , 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 , 应当做好自我防护 , 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 , 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 。
2.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 , 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 , 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
3.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居家隔离人员的陪护人员 。
4.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
(四)集中隔离后的人员转运 。
社区及时接收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信息 , 如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基础疾病、精神疾病 , 服药情况 , 是否有需要陪护的儿童、老年人、无自理能力的病患 , 是否为孕产妇等)等进行登记 , 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家隔离地点 。 应保障相应的转运车辆及人员 , 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 转运期间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
四、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 。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所在社区指定专人承担社区医学观察管理、采样服务工作 , 明确职责 ,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 及时发现问题 , 及时解决问题 。
(二)生活物资保障 。 建立居家隔离期间需求清单 , 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 , 优化终端配送 , 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
(三)防护物资保障 。 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各级别的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毒设施和药品等 。
(四)医疗服务保障 。 社区与药房、医疗机构等建立直通热线 , 做好服务衔接 , 满足居民用药、就医等需求 。 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 ,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 。
附表1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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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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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编辑:杨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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