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压疮、造口、失禁患者;
3.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反复感染患者;
4.糖尿病足患者;
5.恶性肿瘤晚期患者;
6.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 , 需要卧床治疗患者;
7.孕期妇女;
8.精神或者运动存在发育异常 , 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
9.需要安宁疗护的患者;
10.残疾、外伤术后或者患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的患者;
11.慢性心衰患者、慢性肾脏病3期、患者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或者慢性呼吸衰竭患者等长期卧床需要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12.日间手术出院后需要医疗护理的患者;
13.国家、广东省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家庭病床服务医务人员资质
从事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 , 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 并具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 能独立开展工作 。
三、家庭病床服务范围
(一)健康管理服务 。 制定健康管理计划 , 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指导和健康咨询 。
【住院费|深圳这医院开展家庭病床业务,患者居家就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二)健康监测服务 。 对患者的呼吸、体温、脉搏、血压、血糖等进行连续性健康监测 。
(三)医疗服务 。 安全可靠、疗效确切且适宜在居住场所开展的非创伤性或者创伤性小、不易失血和不易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诊疗、护理、康复服务 。
(四)药事服务 。 向患者提供合理、安全用药方案以及相应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
(五)会诊和预约转诊服务 。
(六)安宁疗护服务 。
四、家庭病床服务建床周期
不得超过九十日 , 超过建床周期需要继续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 , 应当撤床后天重新办理 。
五、申请流程
(一)居民向家床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 填写家庭病床申请表 , 并提供就诊记录、住院小结、相关辅助检查及影像报告、用药清单等病历资料 。
(二)家床服务机构收到居民建床申请后 , 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建床评估 。
(三)确定建床的 , 家床服务机构应当与患者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应当与患者法定代理人签订 。 家庭病床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医患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和要求、责任医师和护士、患者的紧急联系人等内容 。
来源: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
- 红豆|四九寒天,少吃大鱼大肉,多吃这6种“根菜”,补足营养健康过年
- 健康长寿|五十岁以后,保护这几个器官,做好这几件事,长寿可能会伴随你
- 肝明目|秋冬常吃这3样益处多多,健胃促消化 ,营养不流失 ,吃了都说好
- 潜伏在我们身边的这3种“致癌”蔬菜,看完你还敢继续吃吗?
- 人员|速扩!江西疾控刚刚发布新冠疫情紧急风险提醒!这些人须集中隔离!
- 脂肪肝患者|脂肪肝能不药而愈?关于脂肪肝,这4个错误认知要避免
- 血压|主动脉夹层可夺命?这五类人是高危人群,需高度重视
- 射线|北京北城甲状腺医院提醒:甲状腺疾病高发要如何预防?这5件事要做好
- 温阳|医生使用这种儿童禁用药致患儿过敏死亡,被判赔偿34万丨医法汇
- 疫情|切莫上当!这些都是流调员绝不会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