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国家药监局:射频皮肤治疗仪等医疗美容用产品按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 ,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 , 对27类医疗器械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进行调整 。
部分医疗美容用产品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其中 , 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 , 用于治疗皮肤松弛 , 减轻皮肤皱纹 , 收缩毛孔 , 紧致、提升皮肤组织 , 或者治疗痤疮、瘢痕 , 或者减少脂肪(脂肪软化或分解)等 , 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 , 用于注射到真皮层 , 主要通过所含透明质酸钠等材料的保湿、补水等作用 , 改善皮肤状态 , 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
面部埋植线、面部提拉线、面部锥体提拉线 , 用于植入面部组织 , 以提升松弛下垂的组织 , 纠正皱纹 , 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
根据公告 , 对于已受理尚未完成注册审批(包括首次注册和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按照原受理类别审评审批 , 准予注册的 , 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 , 并在注册证备注栏注明调整后的产品管理类别 。
对于已注册的医疗器械 , 其管理类别由第三类调整为第二类的 , 医疗器械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如需延续的 , 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 , 按照改变后的类别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 准予延续注册的 , 按照调整后的产品管理类别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 。
另外 , 公告指出 , 自2024年4月1日起 , 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 对于调整内容的其他产品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
医疗器械分类标准和方法
国家药监局官网资料显示 , 我国根据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管理 。 分类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制定: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 , 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 如:外科用手术器械(刀、剪、钳、镊、钩)、刮痧板、医用X光胶片、手术衣、手术帽、检查手套、纱布、绷带、引流袋等 。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 , 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 如医用缝合针、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脑电图机、显微镜、针灸针、生化分析系统、助听器、超声消毒设备、不可吸收缝合线等 。
【医疗|国家药监局:射频皮肤治疗仪等医疗美容用产品按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 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角膜接触镜、人工晶体、超声肿瘤聚焦刀、血液透析装置、植入器材、血管支架、综合麻醉机、齿科植入材料、医用可吸收缝合线、血管内导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