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让中医药更好造福人类( 二 )


——强化自身建设。中医药界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互学互助、协同合作,共谋发展。一是要货真价实,始终如一。学习同仁堂百年如一日地恪守“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的原则,坚持中医“同修仁德,济世养生”的本色,不投机、不跟风、不造假;二是要细节周到,管理精致。全面考虑患者和市场需求,充分显现中医药人文关怀的特点;三是特色鲜明,专注质量。对于浩如烟海的珍贵中医药文化遗产,既要学习与继承,也要弘扬与创新,同时坚持“患者至上,疗效第一”的宗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荷兰莱顿大学生命科学院“莱顿-欧洲中医药与天然产物研究中心”主席王梅
为中医药进入欧洲不懈努力
过去30多年间,我在荷兰建立了创新型的植物药研究方向和教学课程,包括中医药的历史文化、植物药质量控制和系统药理学等内容。除此之外,在欧盟开展把中药作为药品或保健品的注册工作、参与和促进建立中医药的欧盟标准、积极推动中欧在中医药文化领域的人文交流,这些也是我多年来不懈努力的方向。
中医药学是一种独具东方特色的治疗方法和医疗理论,是几千年疾病斗争经验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的智慧结晶。中医药的多靶点和多组分协同作用的治疗策略,因人而异、整体治疗、辨证施治的治疗方法,对疾病特别是慢性疾病的防治效果显著。中医药在这次抗疫斗争中显示出十足成色,得到世界多国民众的肯定。
中医药是中外人文交流的友好使者。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这一点可以从遍布世界各地的中医药诊所、逐年增长的中药材和中药产品的出口可见一斑。2019年,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首次纳入起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章节,脏腑系统疾病、外感病、八纲证、脏腑证等中医病证名称,成为国际疾病“通用语言”。这是中医药国际化的标志性事件。
在欧洲,中医诊所数量众多,中医药产品的接受度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监管好这些产品的质量?我认为,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标准,即中医药的欧洲标准,至关重要。其实,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和成员国主管部门也都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因此,EDQM主持的欧洲药典(EP)正在制定中药质量专论,德国药品法典(DAC)也正在制定中药配方颗粒剂的质量专论。从2009年起,我代表荷兰的中医药质量专家,参与和组织了中药进入欧洲药典的工作。目前,已经有80多味中药材质量标准进入了欧洲药典。与DAC合作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研究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欧盟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标准以及各成员国药品监管政策的差异,是中医药在欧洲推广面对的主要挑战。但是,欧盟成员国药品监管政策的差异,也给中药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提供了空间。中医药产品在欧盟成员国正式注册,是保证产品质量和法律认可的重要途径之一。2012年以来,我们协助几款中国的中医药产品,以欧盟传统植物药身份在欧盟成功注册。
对我而言,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是教育,即培养欧洲中医药及其它自然医学领域的新一代专业人才。中医药基础研究可以为中医药现代化提供科学支撑。我们需要综合多种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为中医药多靶点、多功能和非线性的治疗方法提供创新的跨学科视野。此外,我们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让更多的中药产品能够在欧盟成员国注册。这将会使更多的欧洲民众有机会接触并了解中医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