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北京市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三 )


(三)强化宣传 , 正面舆论引导 。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 , 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 , 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 , 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 ,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 发布警示信息 , 宣传专项整治进展 , 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 , 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 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 , 引导公众理性认知 , 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 各区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 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 , 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 , 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
(四)标本兼治 , 健全长效机制 。 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 , 加强监管 。 通过专项整治 , 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 。 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 , 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 实施联合惩戒 。 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 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 ,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 。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 加强行业自律 , 宣传相关知识 , 维护行业信誉 , 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