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疑点重重的土地租赁合同

本文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份疑点重重的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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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了几年 , 眼下心里终于踏实了 。 ”这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 经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 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 8月24日 , 村民小组组长朱大爷专程来到株洲市检察院 , 向办案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
案件起因还要从13年前说起 。 2009年 , 茶陵县马江镇红旗村一村民小组召开会议 , 决定将组里的机动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向村民发包 , 承包期10年 。 该组村民雷大爷、朱大爷中标了部分机动田后 , 又各自将其转包给同村村民陈某 。 2019年2月 , 该片土地因为承包期临近 , 村民小组计划再次开会研究对外发包事宜 , 陈某却拿着一份机动田租赁合同找到朱大爷声称 , 这片土地村民小组已经承包给他40年 。
合同上盖着村民小组的公章 , 如果按程序发包 , 陈某不答应;但如果继续让陈某承包土地 , 全组村民不会答应 , 因为村民小组没有签过这份合同 。 经商议 , 村民小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一审以证据不足为由 , 判决驳回村民小组要求收回机动田的诉讼请求 。 村民小组不服 , 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村民小组上诉 , 维持原判 。 2019年12月 , 村民小组向法院申请再审 , 又被裁定驳回 。
2020年11月 , 村民小组以陈某应返还机动田及租金损失为由 , 依法向株洲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 在了解相关情况时 , 一个细节引起该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熊艳峰的注意:“租赁合同中机动田的面积为45亩 , 而这块地的实际面积仅为21.33亩 , 是笔误还是合同内容不真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 合同里的40年承包期是否也不属实?”
带着疑问 , 熊艳峰向法院调阅了该案的全部卷宗 , 拟定了详细的调查提纲 , 并逐一约见当事人及相关村民 , 围绕合同的有效性、承包期究竟是不是40年等核心问题进行调查 。 结果 , 熊艳峰发现该村民小组与陈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 是由村民小组的会计代表村民小组签订并加盖公章的 。
“会计是否有资格代表村民小组签订合同?村民小组对该合同有无追认?”熊艳峰再次与当事人开展深挖式谈话 , 终于摸清了案件真相 。 作为村民小组的会计 , 无权代理村民小组签订合同 , 且时任村民小组组长雷大爷进一步证实 , 土地转包给陈某之后 , 未签订书面合同 , 而是以交款收据为依据 , 明确承包期为10年 , 10年之后将承包土地归还给村民小组 。 此后 , 村民小组对会计与陈某签订的合同并未予以追认 , 也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变更承包期40年的事项 。
一份疑点重重的土地租赁合同】2021年1月 , 株洲市检察院就该案提请湖南省检察院抗诉 。 湖南省检察院经审查 , 认为抗诉理由成立 , 遂于同年8月 , 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 今年7月 , 经开庭审理 , 湖南省高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 作出终审判决 , 撤销原一、二审判决 , 判令陈某于今年12月20日之前将其承包的机动田返还给村民小组 , 并按每年8000元标准 , 支付从2019年3月20日起至今年12月20日的租金占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