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静脉采血最新行业标准!( 二 )


5.1.2 采血针
常规宜使用直针采血 。 血培养标本采集时 , 宜使用蝶翼针 。
根据静脉的特点、位置 , 采血量选择合适的采血针针号 , 宜选用22 G采血针 。 凝血功能与血小板功能相关检测、采血量大于20 ml时宜使用21 G及以下的采血针 。
宜使用能够最大程度减少职业暴露的安全型采血针具 。 如使用注射器采血宜配备转注装置 , 并制定减少职业暴露风险的相关规程 。
5.1.3 止血带
条件允许的情况宜选用卡扣式止血带;如使用非一次性止血带 , 宜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消毒 。
5.1.4 消毒剂
可使用的消毒剂包括(不限于):碘酊与异丙醇复合制剂 , 葡萄糖酸洗必泰 , 聚维酮碘与乙醇复合制剂 , 碘、醋酸氯己啶与乙醇复合制剂 , 75%医用酒精等 。
5.1.5 止血用品
无菌棉球、纱布或棉签、低致敏性的医用胶带等 。
5.1.6 垫巾
宜选择一次性垫巾或消毒垫巾 。
5.1.7 锐器盒
锐器盒宜一次性使用 , 使用容积不宜超过3/4 。
5.1.8 个人防护用品
医用手套、口罩及帽子等 。
5.2 个人防护
开始采血前佩戴医用帽子、口罩与手套 。 宜在完成每一位患者血液标本采集后更换新的手套;如条件不允许 , 至少在完成每一位患者血液标本采集后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消毒;如采血过程中手套沾染血液或破损 , 应及时更换 。 如采血对象为多重耐药菌感染、呼吸道传染病、血源性传染病且有血液、体液喷溅风险的患者 , 按照WS/T 311及GBZ/T 213进行个人防护 。
5.3 患者身份与准备情况确认
5.3.1 患者身份确认
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疗卡、身份证等信息 , 确保患者为被采血者本人 。 宜使用住院号(有条件的单位使用腕带)、诊疗卡、身份证等唯一信息 , 或至少两种非唯一信息 。
5.3.2 患者准备情况确认
对于饮食、运动、时间、体位、药物等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 , 采血前需根据医嘱核对并确认相关信息 。
5.3.3 患者过敏史及其他禁忌信息确认
确认患者是否有乳胶过敏、禁用含碘制剂、酒精过敏或禁用等情况 。 对于乳胶过敏的患者 , 需使用不含乳胶材料的手套、止血带、医用胶带等物品 。 对于禁用含碘制剂的患者 , 宜使用75%的医用酒精或其他不含碘剂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 对于酒精过敏或禁用的患者 , 可使用碘伏、双氧水等不含酒精成分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
5.4 采血管信息标记
根据检测项目选择采血管数量与种类 , 标记患者及检测项目信息 , 宜使用电子条形码进行信息标记 。
5.5 采血部位的暴露
5.5.1 坐位采血:要求患者侧身坐 , 上身与地面垂直 , 将手臂置于稳固的操作台面上 , 肘关节置于垫巾上 , 使上臂与前臂呈直线 , 手掌略低于肘部 , 充分暴露采血部位 。
5.5.2 卧位采血:要求患者仰卧 , 使上臂与前臂呈直线 , 手掌略低于肘部 , 充分暴露采血部位 。
5.5.3 告知患者不宜穿着袖口紧的上衣 , 以减少采血后出血和血肿的发生 。
5.6 穿刺静脉的选择
首选手臂肘前区静脉 , 优先顺序依次为正中静脉、头静脉及贵要静脉 。
当无法在肘前区的静脉进行采血时 , 也可选择手背的浅表静脉 。 全身严重水肿、大面积烧伤等特殊患者无法在肢体找到合适的穿刺静脉时 , 可选择颈部浅表静脉、股静脉采血 。
不宜选用手腕内侧的静脉 , 穿刺疼痛感明显且容易损伤神经和肌腱 。 不宜选用足踝处的静脉 , 可能会导致静脉炎、局部坏死等并发症 。 其他不宜选择的静脉包括:乳腺癌根治术后同侧上肢的静脉(3个月后 , 无特殊并发症可恢复采血) , 化疗药物注射后的静脉 , 血液透析患者动静脉造瘘侧手臂的血管 , 穿刺部位有皮损、炎症、结痂、疤痕的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