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静脉采血最新行业标准!( 四 )


5.9.8 血液标本无法正常采集时的处理
轻微调整进针位置 。 如采血针刺入静脉过深 , 可略微抽出 。 如穿刺不够 , 可将采血针向静脉中略推入 。 不宜在不明静脉走向时盲目探查 。
如穿刺已成功 , 采集中途血流突然停止 , 可能是血管壁贴附了针孔 , 可将采血针旋转半周 。
如怀疑真空采血管真空度不足 , 应及时更换采血管 。
5.9.9 疑似动脉、神经损伤时的处理
在采血过程中 , 如穿刺部位快速形成血肿或采血管快速充盈 , 怀疑穿刺到动脉 , 立即终止采血并拔出采血针 , 按压采血部位5 min~10 min , 直至出血停止 。 如需要 , 可在其他部位进行静脉穿刺 。
在采血过程中 , 如患者感到在穿刺部位近端或远端有放射性的电击样疼痛、麻刺感或麻木感 , 怀疑穿刺到神经 , 立即终止采血并拔出采血针止血 。 如需要 , 可在其他部位进行静脉穿刺 。 必要时可请临床医生对患者神经损伤程度进行评估及处理 。
5.9.10 患者晕厥的应急处理
如患者在采血过程中出现晕厥 , 宜立即停止采血 , 拔出采血针止血;将患者置于平卧位 , 松开衣领;如疑似患者为空腹采血低血糖可予以口服糖水;观察患者意识恢复情况及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 , 如生命体征不稳定宜立即呼叫急救人员 。 有条件的单位可在采血点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 , 并培训工作人员使用 。
5.9.11 预防标本溶血
预防标本溶血注意事项如下:
a) 消毒后穿刺部位自然干燥;
b) 不可穿过血肿部位采血;
c) 如使用注射器采血 , 宜确保针头牢固地安装在注射器上以防出现泡沫;
d) 使用注射器时避免过度用力抽拉针栓;
e) 轻柔颠倒混匀含有添加剂的标本 。
5.10 拔针与穿刺点止血
先松开止血带 , 从采血针/持针器上拔出最后一支采血管 , 从静脉拔出采血针 。 拔出采血针后 , 在穿刺部位覆盖无菌棉签、棉球或纱布等 , 按压穿刺点5 min(止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宜适当延长时间) , 直至出血停止 。 不宜曲肘按压 , 会增加额外的压力 , 导致出血、淤血、疼痛等情况发生风险的增加 。 如在正确按压止血的前提下出现血肿或出血持续时间超过5 min , 可请临床医生对患者凝血功能进行评估及处理 。
对于已形成的血肿或淤青 , 24 h内可给予冷敷止血 , 避免该侧肢体提拎重物 , 24 h后可热敷以促进淤血吸收 。
5.11 医疗废物处理
遵循《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GBZ/T 213要求 。
如使用真空采血系统 , 宜按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开启安全装置 , 将采血针弃入锐器盒中 。 如使用注射器 , 针头不宜重新套上保护鞘 , 不宜弯曲、折断、剪断针头 , 也不宜从所在注射器上卸下 。
消毒和止血所用的棉球、棉签、纱布等弃入具有生物危险标识的废物箱 。
5.12 采血时间记录
采血完成后立即使用书面或电子记录的方式 , 正确记录血液标本的采集时间 。
血液标本采集后的保存运送
6.1 保存运送要求
静脉血液标本采集后宜及时送检 , 宜在2h内完成送检及离心分离血清/血浆(全血检测标本除外) 。 对于需要特殊条件保存运送的检测项目 , 如体温(37 ℃)、冷藏(2 ℃~8 ℃)、冰冻(-20 ℃)、避光等 , 宜参考相关文献报道的保存条件或进行稳定性评估 。 血培养标本的运输储存要求参见WS/T 503 。
6.2 血清/血浆标本的分离
按照WS/T 225的要求进行标本离心 , 分离血清/血浆 。
6.3 标本质量监控
检测前需评估标本质量 , 对于不合格标本实验室需通知临床重新采集并进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