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最新版本!2021医保结算清单及填写规范修订内容详解( 二 )


4.医保结算等级: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级 。 修改为 ,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信息数据子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等级” 。
19.合并原“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地址”为“工作单位及地址” , 统一表述为:患就诊前的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 。
26.医保类型:对原医保类型中的其他医疗保险等的描述修改为:其他医疗保障(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保障政策列明 , 如《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规定的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
29.新生儿入院类型:增加“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况 , 该项目可以多选” 。 的表述 , 即由原单选改为多选 。
30.新生儿出生体重(g):增加“若多胞胎 , 以半角逗号隔开 , 依次填写 。 ”的表述 。
31.增加“上述新生儿指从出生到 28 天的婴儿 , 出生日为第 0 天” 。 的表述 , 规范了清单中年龄和新生儿年龄的填写方法 。
(二)门诊慢特病诊疗信息数据指标
3.将原“诊断名称”的表述修改为“病种名称” 。 修改其定义为:为地方医保部门通过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平台维护地方门诊慢特病病种获得的统一病种名称 。
4.将原“诊断代码”的表述修改为:“病种代码” 。 修改其定义为:为地方医保部门通过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平台上维护地方门诊慢特病病种获得的统一病种代码 。
6.修改“手术及操作代码”的定义为:为“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 。
(三)住院诊疗信息数据指标
17.修改“ 术者医师代码 ”的定义为:为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平台上维护获取的医保医师代码 。
19.修改“麻醉医师代码”的定义为:为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平台上维护获取的医保医师代码 。
20.新增对“手术及操作起止时间”的定义为:手术开始时间指手术医师正式开始手术(即:“刀碰皮”)的时间;手术结束时间指手术医师完成全部手术操作的时间 。
21.新增对“麻醉起止时间”的定义为:麻醉开始时间指麻醉医师正式实施麻醉(全麻指开始麻醉诱导、局麻指开始注射药物)的时间;麻醉结束时间指手术结束离开手术室的时间 。
25.重症监护病房类型:增加(7)ICU(综合)选项 。
28.合计(_时_分):原合计(小时) 。
31.输血计量单位:增加“参照《输血品种代码表》(CV 04.50.021)填写”的描述 , 给出了具体的码表 。
37.新增“责任护士姓名”的定义为:在已开展责任制护理的科室 , 责任本患者整体护理的责任护士 。
38.新增“责任护士代码”的定义为:为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平台上维护获取的医保护士代码 。
(四)医疗收费信息数据指标
5.金额合计:填报口径按照《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映射归集填写(此填报口径见说明四)(原此填报口径另行下发) 。
6.新增对“XX(按病种收费名称+代码)”的定义为:指按病种(如:单病种、日间手术)向患者收费 。 原则上按病种付费的患者 , 无需填写“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药饮片费、中成药费、一般诊疗费、挂号费、其他费”14项收费项目 。
将原有部分支付方式合并为以下内容:
8.补充医疗保险支付:保障患者基本医疗保险之外个人负担的符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