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哥与阿细,从对头变兄弟( 二 )


山上的人偷砍木头 , 山下的人放哨 , 用传呼机通风报信,不同的数字组合代表不同的暗语:“76”表示巡护员已经“去了”;“78”意思是巡护员“出发”了;“54”与“无事”谐音 , 实则是“有情况”的意思……
有放哨的 , 也有盯梢的 。 对于巡护员来说 , 被尾随是家常便饭 。 林业站的车开出去了吗?往哪里开?巡护员家里晚上是否亮着灯?盯梢者一清二楚 。 甚至有一些搞木材运输的老板 , 雇村里的小青年当保镖 。 有一次 , 福哥白天刚配合林业派出所查处了一起违法运输木材案 , 当天晚上自家开的小卖部门窗便被砸得稀巴烂 。
久而久之 , 福哥也摸清了对方的套路 , 开始“用魔法打败魔法”——
在每个村 , 找一个信得过的村民当线人 , 一有风吹草动 , 他们便向巡护员提供线索;晚上出门巡山 , 故意留着灯 , 放出“烟幕弹”;4个人驾车出行 , 3个人中途下车偷偷进山 , 1个人佯装开车回林业站;自己的车不开了 , 借用其他单位的车 , 让对方毫无防备……
这场“猫和老鼠”大作战 , 一直持续到本世纪初才告一段落 。 而阿细也放下伐木的斧头 , 成为福哥的“友军” 。
相向而行
改变 , 始于一场改革 。
上世纪90年代末 , 国家部署森林分类经营改革 , 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两大类 。 其中 , 生态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为主 , 只允许更新抚育等限制性采伐 。
2001年 , 福建启动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 , 划定4000多万亩省级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 , 约占全省森林总面积30% 。 作为森林分类经营的配套制度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也在同年落地 。 补偿标准最初为国家级每亩5元、省级每亩1.35元 , 此后逐步提高 。 目前 , 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中 , 竹林、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2元 , 乔木林及其他地类为23元 。
规模庞大的生态公益林 , 由谁来管护?
森林分类经营后 , 福建开始在广大乡村建立护林员队伍 , 专职负责生态公益林管护 。 护林员工资从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中提取 , 提取比例通常为20% 。 在龙岩 , 乡镇林业站巡护员与乡村护林员一起 , 共同构成生态公益林管护的重要力量 。
2004年 , 溪柄村招聘护林员 。 对村里一草一木了如指掌的阿细 , 当即报名应征 , 从盗伐者变身森林守护者——事实上 , 早在几年前 , 村里的木材越砍越少 , 他便卖掉了农用车 , 置换了一辆货车 , 跑起了长途运输 。
这个时期的护林员“村聘、村管、村使用” , 既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 也没有硬性任务要求 , 尽管最开始一个月工资只有一两百元 , 但工作却很清闲 。 “有空的时候 , 上山走走逛逛 , 作为一种兼职 , 乐得自在 。 ”阿细坦言 。
松散的管理模式 , 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人浮于事 , 吃大锅饭 , 森林管护效率低下;村两委有决定权 , 许多人靠着裙带关系成为护林员 , 甚至不乏村干部挂名的情况;护林员工资被村干部截留 , 在个别村 , 村干部掌握着护林员的工资卡……
为此 , 原省林业厅在试点的基础上 , 启动全省护林员管理机制改革创新 。 其中一个主流趋势是:以“乡聘、站管、村监督”模式 , 取代“村聘、村管、村使用”模式 。 在此背景下 , 2014年 , 阿细成了镇聘护林员 。
2017年 , 龙岩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 这一次改革 , 让福哥和阿细都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定位 。
“我们将护林员分为驻村护林员和驻站护林员两大类 。 ”龙岩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站长刘永盛说 , 像阿细这样的驻村护林员 , 主要负责巡山;像福哥这些原来的乡镇林业站巡护员 , 明确为驻站护林员 , 须协助做好林业站各项工作 , 并监测驻村护林员的管护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