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调整新冠药物评价标准,这些在研治疗或预防药物获批前景悬了……( 二 )


CDE调整新冠药物评价标准,这些在研治疗或预防药物获批前景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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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 近日国家成都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主任岑小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 从专业角度来谈药物的安全性 , 要结合毒性试验中的药物(安全)剂量/给药途径和临床人体药物暴露量/药物浓度等因素综合分析 , 如果离开这些因素来谈药物的安全性 , 是不够科学的 。
在岑小波看来 , 阿兹夫定审评报告中关于遗传毒性、生殖毒性所涉及剂量 , 是在动物身上进行毒性试验的安全剂量 , 和用于临床人体的治疗剂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在阿兹夫定片Ames试验中 , 其安全剂量下的试验浓度是人体临床剂量下血药浓度的近10万倍 。 CHL染色体畸变试验中 , 生殖毒性实验安全剂量下的药物暴露量是临床治疗剂量下暴露量的60多倍 , 也是一个较高的治疗安全窗口 。
换言之 , 阿兹夫定用于新冠的治疗 , 在人体内很难达到那么高的浓度 , 安全性良好 。 就临床而言 , 阿兹夫定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具有较大的安全窗口 。
如何把控新冠口服药安全性?
此次由于阿兹夫定是应急附条件批准 , 这也意味着后续有诸多方面亟需关注 。
CIC灼识咨询合伙人王文华对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表示 , 附条件批准是指用药人群是需要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说明来进行用药 。 新药的临床试验设计是以要求的患者样本和评估周期的条件下记录的临床数据是否达到临床终点作为审批的依据 , 药品上市后在患者用药后是否出现值得关注的药物安全性问题、副作用等 , 也是需要关注上市后真实世界的实际用药情况 , 来进行验证和补充的 。
“这也是之所以国家药监局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继续开展相关研究 , 限期完成附条件的要求 , 及时提交后续研究结果来作为进一步评估依据的原因 。 ”王文华说 , 除了真实生物的阿兹夫定获批外 , 目前国内已经有几家药企的新冠口服药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君实生物的VV116以及开拓药业的普克鲁胺已经进入临床三期;前沿生物的FB2001已获批开展二、三期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先声药业的SIM0417获批开展二、三期临床试验;众生药业的RAY1216已进入一期临床试验 , 科兴制药与深圳安泰维生物医药合作开发的SHEN26已获批开展一期临床试验;泽璟制药用于治疗重型新冠患者的临床试验也已获批 。
CDE调整新冠药物评价标准,这些在研治疗或预防药物获批前景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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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众多在研新药 , 研发中该如何把控安全风险?
比如针对药物的致癌性研究 , 岑小波指出 , 一般是患者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需要做此类研究 。 比如 , 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物 , 患者需要长期甚至终生服用 , 就需要研究药物的潜在致癌性 。 而对于短期(如7天以内)服用的药物 , 如普通感冒药 , 一般不去关注这些药物的致癌性 。 此外 , 如果在药物非临床研究中 , 包括遗传毒性试验或一些长周期的毒理学实验中 , 有致癌信号提示或其他同类结构药物有致癌提示时 , 尽管该药不是长周期用药 , 会考虑其致癌性风险 。
国家药监局审评报告中也提及 , 阿兹夫定“致癌性风险尚需通过后续致癌性试验评价” 。 报告称 , 临床上拟长期用药 , 治疗周期超过6个月 , 目前尚未开展致癌性试验 。 根据ICHS1和M3要求:对于开发用于治疗某些严重疾病的药物 , 在批准上市前可不必进行致癌试验 , 但要求在获准上市后进行 。
对此 , 岑小波表示 , 这是遵循国际上的惯例 , 需权衡病人的获益-风险比 。 对于临床急需的药物 , 虽然有些研究还没结束 , 可附条件批准上市 。 如治疗恶性肿瘤、艾滋病、罕见病等药物 , 因为药物致癌试验往往需要2~3年时间 。 这种情况下 , 附条件批准药物上市对于病人尤其临床急需病人来说 , 获益大于风险 。